男女主角分别是吴尽欢冯继中的女频言情小说《权力巅峰:重回商界当大亨吴尽欢冯继中前文+后续》,由网络作家“六道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Y市。华夏与加蓝国之间的边境城市。中间隔着一条山岚江,相距最近的地方,连五百米都不到,站在江的这一边,能清楚地看到对岸。正因为相隔太近,两岸的对比也越发的鲜明,华夏这边,沿江都是高楼大厦,而江的对面,加蓝国则是清一色的围墙和矮小破旧的平房。高航的表叔名叫王立民,一个三十多岁又一事无成的人,他身材不高,体型偏瘦,皮肤黝黑,其貌不扬。在客运站见到吴尽欢、高航等人后,王立民很是热情,又是帮买矿泉水,又是帮忙拿行李。“小哥几个都没吃饭吧,表叔请你们吃冷面。”王立民咧着嘴笑道:“可别怪表叔小气,等表叔有钱了,一定请你们到大饭店!”吴尽欢对王立民的印象还不错,笑道:“王叔太客气了。”王立民看得出来,自己的表侄和其他的小青年都以吴尽欢马首是瞻,显...
华夏与加蓝国之间的边境城市。
中间隔着一条山岚江,相距最近的地方,连五百米都不到,站在江的这一边,能清楚地看到对岸。
正因为相隔太近,两岸的对比也越发的鲜明,华夏这边,沿江都是高楼大厦,而江的对面,加蓝国则是清一色的围墙和矮小破旧的平房。
高航的表叔名叫王立民,一个三十多岁又一事无成的人,他身材不高,体型偏瘦,皮肤黝黑,其貌不扬。
在客运站见到吴尽欢、高航等人后,王立民很是热情,又是帮买矿泉水,又是帮忙拿行李。
“小哥几个都没吃饭吧,表叔请你们吃冷面。”王立民咧着嘴笑道:“可别怪表叔小气,等表叔有钱了,一定请你们到大饭店!”
吴尽欢对王立民的印象还不错,笑道:“王叔太客气了。”
王立民看得出来,自己的表侄和其他的小青年都以吴尽欢马首是瞻,显然,他是他们当中的头。
仔细打量吴尽欢,也就十七、八岁的样子,在这群小青年中,算是年龄比较小的,身材稍微有些偏胖,模样倒生得俊秀,特别是那对水汪汪、雾蒙蒙的眼睛,十分的勾人。
“尽欢和航子认识好久了?”
“嗯,是认识很久了。”吴尽欢很早就认识高航了,只不过两人没有太多的交集罢了。
“航子最近可是跟我提起你好几次呢,说你身手好,头脑也好,人又够义气!”
吴尽欢乐了,说道:“要说头脑,格格可不输我。”
他能这么快又这么顺利解决学校那边的麻烦,还是靠高航的出谋划策。
“格格?”王立民不知道高航的绰号。
孙凯笑到:“王叔还不知道吧,高航的小名叫格格。”
王立民愣了愣,哈哈大笑起来,高航打小就聪明又早熟,满肚子的心眼,和格格这个绰号实在沾不上边。
他们一行人,就近找了一家当地风味面馆,点了几碗冷面。
吃饭中,吴尽欢直截了当地说道:“王叔,我们来Y市,就是为了打工赚钱的,不知什么时候能开始工作?”
王立民面色一正,拿出手机,看看时间,说道:“尽欢......我这么叫你,没关系吧?”
吴尽欢摇摇头。
王立民继续道:“这样吧,尽欢,下午,我带你们去见个老板。”
说着话,他瞅了瞅其他人,又道:“小哥几个不用都跟去,尽欢、航子跟我去就行了。”要是这么多人都跟去,起码还得多打两辆出租车,那可都是钱啊!
孙凯连忙道:“王叔,我跟你们一起去!”
见吴尽欢没有反对,高航也点了头,王立民笑道:“行,凯子也跟我们一起去!”
吃过饭后,王立民先是帮他们安排住处,一间位于破旧小区的老房子,两室一厅。
两间屋子各摆放了两张高低床,正好够吴尽欢八人住的。
环境和条件是都差了一些,但租金很便宜,每个月才三百块钱,吴尽欢等人应付起来也不至于太吃力。
安排妥当住处,王立民带着吴尽欢、高航、孙凯,打车去往城郊。
出租车抵达城郊的一家木材厂停了下来。
王立民付了车资,带着吴尽欢三人走进木材厂内。
木材厂的规模不算大,里面囤积的木材倒是不少,穿着制服的工人们正在忙碌的工作。
看到王立民等人来了,一名穿着衬衫、西裤、皮鞋的中年人走了过来。
“周老板!”王立民急忙迎上前去,与对方握手。
中年人说了一声老王,算是打过了招呼,而后向吴尽欢三人打量一番,问道:“老王,这就是你找的人?”
没等王立民回话,吴尽欢走上前去,笑道:“是周老板吧,我叫吴尽欢,初次见面,以后还请周老板多关照。”
看他年纪不大,场面话说得倒是不错,听得出来,在社会上的阅历不浅。
“既然你们是老王介绍来的,废话我也不多说了,今晚帮我接收一批木材,酬金五千,没问题吧?”木材厂的老板名叫周玉廷,生得相貌堂堂,红光满面,看起来就像个生意人。
才五千?周玉廷给的酬金和高航当初说的价码差得有点多。
吴尽欢淡笑未语,高航能感觉得出他的不满,向表叔看了过去。王立民干笑着说道:“周老板,五千的酬金是不是有点少啊!”
周玉廷嗤笑出声,说道:“老王,你也不是第一次接触这一行了,其中的规矩你还不懂吗?第一次合作,我肯出五千的酬金已经不少了,这还是看在你的面子上,如果这次做得不错,等下回合作,酬金我再加三成。”
王立民满脸堆笑地点点头,向吴尽欢三人使个眼色,示意他们周玉廷说得没错,第一次合作,大家不知根不知底的,酬金的确要少一些。
高航和孙凯拿不定注意,看向吴尽欢,后者沉吟片刻,说道:“行,周老板,这次就按你的规矩办,酬金五千,不过等下一次,我们的酬金可就不能这么少了,毕竟十来口人等着吃饭,五千块钱,还不够我们兄弟塞牙缝的呢!”
年纪不大,口气倒是不小!周玉廷笑问道:“小兄弟,你们有十多个人?”
“是。”吴尽欢回答得干脆。
周玉廷说道:“木材生意,本小利薄,风险也不大,几千的酬金,真不算少了,想要做酬金多的,那就得做宝石生意,一次抽个几万的佣金也很平常。”
吴尽欢心中一动,问道:“周老板做宝石生意吗?”
周玉廷看着他呵呵地笑了,即没说做,也没说不做。
过了片刻,他说道:“今晚九点,我的人会在西江码头等你们,至于具体的地址,老王清楚,到时让他送你们过去就行。”
说完话,他看看手表,对王立民笑道:“呦,老王,我这还有点事,先去忙会,就不陪你们了。”
王立民点头哈腰地说道:“周老板请便,请便!”
周玉廷向王立民随意地挥挥手,又看了一眼吴尽欢,背着手,笑呵呵地走开了。
等周玉廷走远,高航来到王立民近前,说道:“表叔,怎么一次才五千,也太少了吧!”
王立民轻叹口气,说道:“是少了点,但也没办法,毕竟你们初来乍到,什么名气都没有,只能从小慢慢做起。”
在回去的路上,王立民向吴尽欢三人详细讲解一番易货的情况。
帮做易货的佣金,是和交易额直接挂钩的,一次木材生意,充其量几万、十几万的成本,能抽的佣金也就是几千,而高丽参或者宝石的生意,一次的交易额能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,佣金自然也是以几万块钱打底的。
周玉廷最常做的是木材生意没错,但私底下,他也做高丽参的生意。
不过像高丽参这种贵重的易货生意,基本都被几个大团伙垄断了,帮周玉廷做高丽参易货的团伙,老大名叫金守业,加蓝国人,他手底下有一大帮兄弟,在Y市颇为吃得开。
刚才吴尽欢问周玉廷有没有做宝石生意,显然是想挖金守业的墙角,周玉廷淡笑未语,是笑他不自量力,初生牛犊不怕虎。
以前和金守业对着干的人不少,但现在,那些人都不见了,而金守业还在Y市活得好好的呢,从中也能看得出来,这个人的能耐非比寻常。
听完王立民的介绍,高航和孙凯面面相觑,看来在Y市帮人家做易货,也不是那么容易的,Y市这里早已存在固有的势力,他们再想插足进来,又谈何容易?
高航和孙凯看向吴尽欢,后者说道:“欢哥,你看?”
“不要急,慢慢来,我们就先从小做起。”吴尽欢眼帘低垂,若有所思地说道。
“对、对、对!”王立民连声附和道:“俗话说得好,心急吃不了热豆腐,一来就想赚大钱,那也不现实,你俩都听尽欢的,咱们从小做起。”
王立民也担心他们不知天高地厚,一来Y市就去招惹金守业。
作为Y市土生土长的本地人,王立民听说过金守业的很多事,那是个心狠手辣的主,无论是谁,只要惹上了他,都吃不了兜着走。
绰号黄毛的小混混名叫周学庆,他和孙凯一样,初中辍学的无业游民。
“胖子,你找黄毛什么事?”坐在孙凯身边的一名青年转回头,不解地看着他。
这名青年二十出头的样子,但在这群小混混当中,已经算是年纪比较大的了。
他名叫高航,可能年龄比周围人要稍长一些的关系,与小混混们相比,他要成熟稳重许多,平时不太爱讲话,举止斯斯文文,看上去完全不像个小混混,更像是个大家闺秀,正因为这样,他也有了一个非常别致的绰号,格格。
别看高航斯文,但头脑精明,满肚子的坏水,如果说郭正义是头狼的话,那他绝对是狼身边的那头狈,平时他也没少给郭正义出谋划策。
吴尽欢看着高航,没有回答他的问题,再次问道:“黄毛在哪?”
高航扬了扬眉毛。
孙凯说吴尽欢变了,他还没往心里去,今日见到吴尽欢,倒是觉得,他确实变了很多。
整个人好像脱胎换骨了似的,以前的影子,一丝一毫也找不到了。
没等高航再说话,躺在烧烤店里端的周学庆坐了起来,打着哈欠,囫囵不清地说道:“谁在叫我?”
“我。”吴尽欢接话。
周学庆扭头一瞧,见叫自己的人竟是吴尽欢,他不由得怔了一下,接着噗嗤一声笑了出来,说道:“原来是胖子,你他妈的终于舍得来了......”
不等他说完,吴尽欢打断道:“是你做的吗?”
他一句话,把在场众人都说愣了。黄毛做什么了?
见周围的兄弟们纷纷向自己看过来,周学庆的表情有些尴尬,他故意装糊涂道:“什么是我做的?胖子,你说什么呢,我听不懂。”
“我再问你一次,是你做的不是。”
“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......”
“敢做不敢当吗?”吴尽欢嘴角勾起,面露嘲笑。
若是被旁人嘲笑,周学庆或许还能忍,但被吴尽欢这个废物嘲笑,他绝对忍不了。
他腾的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身,歪着脖子,大声说道:“你妈就是老子骑车撞的,怎么的?你能把老子怎么的?这就是给你个教训!”
在场众人听闻这话,终于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了。
难怪口口声声要退出的吴尽欢今天会来找他们,原来是黄毛把他妈给撞了。
高航、孙凯等人纷纷皱了皱眉,周学庆如果直接去找吴尽欢算账,那倒也没什么,可是他骑车去撞吴尽欢的妈,这就有些过了。
啪!
高航叼起一根烟,点燃,目光落在周学庆脸上,慢条斯理地说道:“道歉。”
“道歉?格格,我凭什么道歉?胖子可口口声声说他退出了,现在他就是个外人,格格,你胳膊肘可不能往外拐,里外不分啊。”
高航的眉头皱得更深,他正要说话,吴尽欢缓缓口开说道:“她的腿伤了。”
周学庆梗着脖子叫嚣道:“那又怎样?老子没撞死你妈,就算你妈运气好!”
吴尽欢眨眨眼睛,噗嗤一声笑了,说道:“动我的人,就是踩我的底线。你伤了她的腿,我要你一只手,一条腿,不过分吧?”
他的语气很平淡,平淡得好像在问今天的大白菜多少钱一斤。
事实上,踩到吴尽欢的底线,他没要对方的命,的确是已经格外开恩了,如果他不是珍稀现在干净的身份,不想再染黑,他根本不会来这里说这些废话。
不过他的格外开恩听进在场众人的耳朵里,那就成了笑话。
周学庆和孙凯笑到肚子疼,即便一向老成的高航,也边摇头边笑出声来。
他对吴尽欢说道:“胖子,这次黄毛撞伤你妈,的确是黄毛做得不对,让他给你妈道个歉,再买些水果、补品,这事就算结了,成不?”
“我只要他一只手,一条腿。”吴尽欢笑吟吟地说道。
高航脸上的笑容僵住,目光深邃,眨也不眨地凝视着吴尽欢。
孙凯则是歪着脑袋,走到吴尽欢的面前,皮笑肉不笑地说道:“胖子,你他妈的也别给脸不要脸......”
他话还没说完,吴尽欢的巴掌已然抡了过去。
太快了,也太突然了,谁都没想到,向来胆小如鼠、懦弱又猥琐的吴尽欢会突然发难。
他这一巴掌,结结实实地打在孙凯的头侧,一瞬间,孙凯就觉得自己的左耳嗡的一声,接着什么都听不见了,不等他回神,吴尽欢下面又是一脚,狠狠蹬在他的胸口上。
孙凯闷哼一声,仰面摔倒在地。
吴尽欢走上前去,一拳砸了下去,啪,拳锋正砸在孙凯的面门上,顿时间,他口鼻蹿血。
“我靠......”
附近的一名小青年怒骂一声,直奔吴尽欢冲了过去。后者用脚尖向旁一勾,抓起一把椅子,片刻都未迟疑,直接抡了过去。
咔嚓!
椅子结结实实地砸在那名小混混的脑袋上,椅子撞了个支离破碎,小混混也应声倒地。
说时迟,那时快,吴尽欢一连打倒两人,只是瞬间的事。
在场的众人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,一个个目瞪口呆地看着吴尽欢,久久反应不过来。
这还是他们认识的那个吴尽欢吗?
吴尽欢拍了拍手中的木屑,边向周文庆那边走过去,边慢悠悠地说道:“这事和你们无关。我说了,我只要他的一只手和一条腿,但谁敢拦着我,我只能让他躺下,不信的话,尽管来试试。”
说话之间,他已经从高航的身边走了过去。
高航下意识地叫道:“胖子!”
他刚要起身,吴尽欢的手轻轻按在他的肩膀上。
他语气淡漠地说道:“你在这里还算是聪明的,识点趣,坐在这里别动,论头脑,你在行,论打架,十个你捆在一起也不行。”
吴尽欢的话好像有股魔力似的,让原本准备起身拦阻他的高航,坐在椅子上愣是没敢起来。
周围的小混混们,也随着吴尽欢的走近,不由自主地连连后退。
不是他们想退,而是身体在本能的规避危险的靠近。
以前的吴尽欢,可以随便他们怎么欺负,而现在的吴尽欢,他们感觉他更像是一头猛兽,可以撕碎一切的猛兽。
随着他的靠近,人们感觉好像有一股阴风迎面刮了过来,让他们从脚底板生出一股子寒气,直冲发梢。
他们不知道,其实那不是阴风,而是杀气,是双手沾过无数鲜血之人的身上,特有的杀气。
旁人的感觉尚且如此强烈,作为吴尽欢目标的周学庆,更是首当其冲。
他呆呆地看着一步步走向自己的吴尽欢,身子不受控制地哆嗦个不停,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何会这么怕他。
终于,他忍受不了这种难以用语言行动的压迫感,突然尖叫一声,甩开双腿,直奔烧烤店的大门奔跑过去。
吴尽欢想都没想,随意的一腿抡出,把身旁的一张椅子踢了过去,耳轮中就听噗通一声,周文庆连人带椅子,在地上摔滚成一团,椅子都被他压碎成好几块。
他趴在地上,哼哼呀呀地站不起来。
吴尽欢耸耸肩,不紧不慢地走上前去,路过一根椅子断腿时,随手操了起来。
他到了周学庆近前,站定,见他还奋力的想从地上爬起,他语气淡漠地说道:“以后,记得学聪明点,分辨清楚什么事情能做,什么事情不能做。”
说话之间,他把椅子腿举起,猛然向下一砸。
咔嚓!
周学庆发出啊的一声惨叫,小腿骨被硬生生的打折,连带着,吴尽欢手中的椅子腿都断成两截。
吴尽欢将手中的半截椅子腿扔掉,重新捡起一根,继续说道:“这次,我饶你一条命,如果再有下一次,”说着,他抡起椅子腿再次砸了下去。
咔嚓!又是一声脆响,周学庆的臂骨又被他硬生生的打折,不过这回他没有再发出惨叫,而是两眼向上一翻,直接晕死了过去。
吴尽欢扔掉椅子腿,看着趴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周学庆,一字一顿地说道:“我就要你全家的命。”
他的话,周学庆听不见了,但在场的众人可都听得清清楚楚。
那一刻,无论是坐在椅子上的高航,还是被打得口鼻蹿血的孙凯,以及围站在四周的小混混们,都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冷颤。
他们看向吴尽欢的眼神,简直像是在看一头怪物。
经过刚才的硬碰硬,老者已然对吴尽欢的力道有所了解,现在见他一拳直击过来,他身形向旁一侧,仿佛鬼魅一般闪到了吴尽欢的背后,同时双掌向前推出。
老者的身法极快,吴尽欢并没有看清楚他的动作,不过他毕竟久经战场,经验丰富,他想都没想,提腿向后倒勾。
吴尽欢的应对显然出乎老者的意料,他忍不住轻咦了一声,暗道一声古怪,抽身向后退去。
两人分开之后,老者疑惑地看着他,问道:“你这是什么招法?”
吴尽欢嘴角微勾,说道:“这招叫‘我死一千,你伤八百’。你能在背后插我一刀,我也能让你断子绝孙。”
老者被他的话气乐了,再次摆出起手势,说道:“年轻人,再来!”
两人又打了几个回合,都是一触即分,吴尽欢在试探老者,老者也同样在试探他。
经过几次的交手,吴尽欢能感觉得出来,老者的身法,或者说他的步法,十分诡异,又快又灵巧。
同样的,吴尽欢的身手也让老者大为震惊,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,这个看起来胖嘟嘟、其貌不扬的少年,身手竟然如此了得,如果不是他年龄小,力道还不太够,他应对起来恐怕还真挺费劲的。
难怪这小家伙的口气狂,他还确实有点狂妄的资本。
又过了几个回合,吴尽欢的体力开始渐渐跟不上了,他深吸口气,这回变成步步为营的向老者一点点靠近。
二人之间的距离已不足半米,吴尽欢突然发难,侧踢一脚。这一脚,即是实招,也是虚招,能踢中对方,便是实招,踢不中对方,他接下来还有后招。
他以为老者会像刚才一样,利用身法闪躲,可老者站起原地根本没动,等吴尽欢的脚已经踢到老者小腹近前,碰触到他的衣服时,老者猛然向后收腹。
吴尽欢这一脚还是有踢中他,不过他感觉自己不像是踢中一个人,更像是踢中一只气囊。
他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,猛然间,一股强大的力道从老者的小腹处迸发出来,震得吴尽欢脚底板发麻,他单腿向后连跳了两步,最后还是控制不住身形,一屁股坐到地上。
什么鬼?
他坐在地上没有马上起来,抬头惊讶地看着老者。
老者吁了口气,笑呵呵地看着他,问道:“怎么样?小伙子,认输了吗?”
吴尽欢盯着老者的小腹好一会,从地上慢慢站了起来,拍了拍裤子,什么话都没说完,转身就走。
“哎,你怎么走了?”
“我不和你打了。”
“怕了?”
“哼!”吴尽欢哼笑出声。
他的招式大多都是用来杀人的,像锁喉、挖眼、撩阴等等,如果只是单纯比试的话,他连三成的实力都发挥不出来,这太不公平了,也没有再比下去的必要。
“呦,看来你小子还是不服。”
“当然不服。”
“那我们再比。”
“不用了。”只为了比试,万一把你打死了,我还得偿命,不值当。
老者眼珠转了转,问道:“小伙子,难道你不想知道我刚才是怎么把你震倒下的?”
吴尽欢嘀咕道:“谁知道你衣服里面藏了什么鬼东西。”
老者把衣襟向上提了提,露出里面的背心,然后又把背心提了起来,露出腹肌分明的肚皮,他笑吟吟地拍了拍,说道:“什么都没有。”
吴尽欢眯缝着眼睛,瞅瞅老者,再看看他的肚皮,陷入沉思。
不知过了多久,老者突然开口说道:“暗劲。”
“什么?”
“功夫,讲的就是个劲,而颈分三种,明劲、暗劲和化劲。胸口碎大石,单掌劈碎砖头,那都是明劲。整劲上身,而拙力未尽,发劲时需身形配合,小伙子,你刚才用的那些招式,发的都是明劲。”
吴尽欢沉吟片刻,说道:“所以,你的意思是,暗劲要在明劲之上?”
“练功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,刚开始,练的都是明劲,等你练到一定境界了,接下来练的自然就是暗劲。暗劲阶段,可化尽拙力,浑身上下,皆可用劲。看似不动如山,实则劲在全身,蓄势待发,不着痕迹,此为暗劲。”
吴尽欢边听边在心里琢磨,问道:“就像你刚才那样?”
“没错,刚才我用的正是暗劲。”
“那么化劲呢?”吴尽欢好奇地追问道。
“不可说、不可说。”老头子连连摇头。
吴尽欢撇撇嘴,说道:“不说就算了。”
他转身又要走,老者问道:“想学吗?”
“你肯教我?”
老头子揉着下巴,故意以审视的目光重新打量吴尽欢一番,说道:“我看你资质还行,倒是可以考虑考虑。”
不是他故意拿乔,想拜他为师的人海了去了,让他主动开口收徒,他还真拉不下那个脸面。
“那你先说说,究竟什么是化劲。”
老头子正色说道:“学武,从来没有捷径,从来没有速成,练到什么阶段,就学什么阶段的功夫,等你练到了,自然也就水到渠成,提前教你更高阶的武学,那是在害你,首先你理解不了,其次,容易理解错误,走上歧途,前面所学,前功尽弃。”
吴尽欢不知道他说的这些是对还是错,但老头子说这番话时,倒是很真诚。
他眼珠转了转,说道:“你教我可以,但咱们得把丑话说在前面,我可没有学费给你。”
老头子闻言,鼻子都差点气歪了,气呼呼地说道:“臭小子,你以为我是在求着你学啊?”
吴尽欢耸耸肩,说道:“天有不测风云,人有旦夕祸福啊。”
“臭小子,你什么意思?”
“人命脆弱,这人啊,没准哪天,说没就没了。”
“你咒我?”老头子瞪大眼睛。
“我可没咒你,我是说万一,万一真有那么一天,你这一身明劲、暗劲、化劲的,带进棺材里,也怪可惜的。”
老头子啐了一声,说道:“我的徒弟多了去了。”
吴尽欢问道:“练到暗劲的有几个?练到化劲的又有几个?”
老头子不言语了,瞅着吴尽欢干瞪眼。
憋了好一会,他气哼哼地说道:“明早五点,你来这里跟我练拧旋走转。”
“什么转?”吴尽欢只听过二人转,没听过什么拧旋走转。
“拧、旋、走、转!”老头子一字一顿地说道。
“你不是教我练暗劲吗?”
“颈,凭的就是一口气,拧旋走转即练身法,同时也练气,懂了吗?”
“了解了。”
“对了,你叫什么名字来着?”
“吴尽欢。”
“嗯,欢欢,记得明早五点,我不喜欢人迟到。”
吴尽欢差点被唾沫呛到,暗中腹诽,你和我那个小妈妈认识吧你?
“你还没说你的名字呢?”
“陈家栋。”老头子从胸口的口袋中抽出一张名片,递给吴尽欢,说道:“你现在还算不上我的徒弟,也不许打着我的旗号招摇过市,否则的话,我决不轻饶。”
吴尽欢接过名片,低头看了看,名片很精致,内容很简单,只有陈家栋的名字和一串电话号码,再无其它的头衔和说明。
他随意地把名片塞进口袋里,说道:“放心吧,我这人,从没靠过谁,也从没去指望过谁,我只靠我自己。”说完话,他向老头子挥挥手,转身离去。
望着吴尽欢渐行渐远的背影,老头子悠悠一笑,小声嘀咕道:“这小子,比我还有傲骨。”
陈家栋能选中吴尽欢,当然也是有原因的。
吴尽欢只有十七岁,而他的身手,可不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所能具备的,哪怕他打娘胎里开始练功,也不可能练到这般程度,这只能说明他天资过人。
当然,陈家栋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,吴尽欢的表是十七岁,而里子却是个年过四十,经历过无数次生死洗礼的佣兵、杀手。
翌日,吴尽欢起得更早,还没到四点他就洗漱完毕,出了家门。
此时天还是黑的,他来到公园,里面一个人都没有,和昨天一样,他先绕着公园跑三圈。
等到五点,他满头是汗的去找陈家栋。
看到吴尽欢,老头子下意识地望了望天,嘟囔道:“也没下雨啊!”
吴尽欢翻了翻白眼。
“你掉河里了?”
“这方圆十里之内有河吗?”
“那你这一身水......”
“出的汗,刚刚绕着公园跑了三圈。”
“才跑三圈都累成这样,你这身体素质可太差了。”老头子满脸的嫌弃。
他嘴上这么说,心里却在暗暗点头,师父教徒弟,不怕徒弟笨,不怕徒弟没天赋,就怕徒弟懒。
懒人哪怕是练一辈子武,也不可能练得出造诣。
“你绕着公园跑圈做什么?”
“减肥。”
老头子乐了,拍拍吴尽欢的肩膀,说道:“有哪闲工夫,不如练拧旋走转,保你减得更快。”
所谓的拧旋走转,就是依照八卦掌的步法,绕着树桩打转。
看似简单,实则不然,需要长年的磨炼,才能在实战中应用自如。
八卦掌的步法讲究的是‘步如蹚泥,转如磨磨’,即练气,也练韧劲和身法。
吴尽欢的天赋的确很高,或者说是他的底子太好了,老头子只演练了两遍步法,他便记住了大概,能有模有样的跟着老头子练拧旋走转。
老头子也在暗暗观察吴尽欢,可越看他心里越是暗暗感叹,人比人,当真是气死人啊!
他的那些徒弟,刚练拧旋走转的时候,哪一个不是练了好些天后,还偶尔会被自己的脚绊到,摔个四仰八叉的,即便是他刚开始练的时候,也适应了好久。
而吴尽欢到好,才练了几分钟,就能跟着自己转了。
遇到这样的徒弟,即是幸事,也是不幸。
怎么说呢,就算把这样的徒弟教得再好,作为师父的,也不会有太大的成就感,好像这一切都是顺理成章、理所应当的事。
后来,陈家栋也对吴尽欢讲过,学武,很大程度上靠的就是悟性的,悟性不够,哪怕后天再怎么努力,也很难取得太大的成就,但悟性高,却不肯努力,那也同样不行,若想学有所成,除了天赋,还要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才行......
陈家栋讲了很多,最后还是吴尽欢帮他总结了一句:成功的秘诀是,百分之一的智慧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,只不过成功的秘诀绝不会告诉你,这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,其实都没有那百分之一的智慧来得重要。
听吴尽欢说完,陈家栋一拍大腿,笑道:“我就说你小子有天赋,总结得好,这么年轻就能有这样的觉悟,不简单啊!”
吴尽欢听得有些脸红,这可是他活了四十多年的经验啊!
班主任的目光仿佛两把刀子似的,射在吴尽欢的脸上,沉声说道:“吴尽欢,来把课文念一遍。”
学生们纷纷嗤笑出声,吴尽欢的英语成绩,从来都徘徊在三十分左右(满分一百五),是在三十分往上,还是在三十分以下,不是取决于他的临场发挥,而是取决于他的手气。
做英语卷子,他只会做选择题,用一块橡皮做成的骰子。
见吴尽欢坐在椅子上没有动,还在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的同桌,班主任加大音量:“吴尽欢!”
“在。”
“起来读课文。读不下来,就把课文抄写五遍!”
教室里的学生们,同情他的几乎没有,皆用幸灾乐祸的眼神看着他。
吴尽欢暗暗皱眉,拿起课本,流畅地朗读起来。
他一开口,连班主任都被吓了一跳,他说的不是美式英语,而是标准的伦敦腔。
其实,英语并不是他接触的第一门外语,他并没有用心去学。
他真正用心去学习的第一门外语是法语,在非洲,说法语的国家很多,不会法语,那他基本上就是个聋子、哑巴,完全融入不进去。
在他学会了法语之后才学的英语,再后来,他又学了些德语、葡萄牙语和阿拉伯语等,总之,非洲各国的官方语言,他谈不上全部精通,但简单的对话还是没问题的。
作为黄种人,想要融入到黑种人当中,他就得付出比别人多得多的努力,他只有变得比周围人更狠,更厉害,才能得到周围人的接受和尊重。
每次战斗,他都要提枪冲在最前面,每次活捉了俘虏,他都要第一个拿起匕首,割断俘虏的喉咙。
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,他做的事,看起来都是他自己的选择,而实际上,他根本没得选,为了生存。
等吴尽欢把课文读完,教室里静得鸦雀无声,人们看着他的眼神,都带着陌生和茫然。
以前,在班级里英语学得最差的吴尽欢,竟然能把英语课文读得这么熟练,这太不可思议了。
同桌的女学生突然站起来,说道:“老师,吴尽欢是瞎读的,他的很多发音我都听不懂,和老师教的发音也不一样。”
“是啊,当着老师的面瞎读,太过分了......”
学生们听不太懂他的伦敦腔,但身为英语老师的班主任又哪能听不懂?她老脸一红,向吴尽欢摆摆手,说道:“坐下吧。”
吴尽欢坐下后,她又禁不住好奇地问道:“假期时,家里给你请外教了?”
“网上外教,很便宜的。”
“哦。”班主任了然地点点头,难怪呢,吴尽欢的英语会进步这么大,看来这个假期在家里没闲着啊。
她说道:“虽然英语有进步,但不能骄傲,继续保持。”说完,班主任没理会其他告状的学生,继续上课。
对于吴尽欢的‘发音不准’,老师连一个字都没提,反而还让他继续保持,这无疑是肯定了他的英语发音。
周围的学生们纷纷向他投去诧异的目光,尤其是坐在最后面的孙黎明,看向吴尽欢的眼神,几乎都是带着火光的。
好不容易熬完一节课,吴尽欢再忍不住,大步流星地向外走去。
他去到卫生间,好一顿洗脸,这才感觉清醒了一些。
洗过脸后,他回往教室。
门是虚掩着的,他不疑有他,直接推门走了进去。
在他推开教室门的瞬间,一只黑板擦从门顶上掉落下来,不偏不倚,正砸在他的头顶。
黑板擦不沉,砸在头上也没什么,不过上面都是粉笔灰,掉在他头顶的瞬间,噗的一下,一大团的粉笔灰炸出,将他的头发瞬间染得花白,紧接着,黑板擦又掉到他的肩头,连带着,衣服也被染白好大一片。
教室里响起哄堂大笑声。
吴尽欢愣了愣,也笑了,弯腰把落地的黑板擦捡起,放到黑板下面的格子上,他又拍拍身上的衣服,不拍还好点,这一拍,白灰散出,呛得他自己都治咳嗽。
见状,教室里的笑声更大。
吴尽欢无奈地摇摇头,边把校服外套脱下来,边环视教室里的学生,说了一句:“调皮。”
闻言,很多轻笑的学生都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。
吴尽欢在哄笑声中,转身走出教室,到了洗手间,把校服脱下来,用水阴湿了,再把上面的粉笔灰擦掉,而后,他又冲了冲头发,感觉把头顶的粉笔灰洗得差不多了,这才作罢。
这些事,在他看来,就是小孩子的恶作剧,不伤大雅,他不生气,他怎么能和一帮孩子斤斤计较呢?
不生气,他真的一、点、也、不、生、气!
吴尽欢抬起头,看镜子里的自己脸色有些阴沉,他嘴角勾起,硬挤出一个大大的微笑,然后提着校服,回往教室。
推开虚掩的教室门,他直接走了进去。
刚走进来一步,就听嘭的一声,塑料水盆砸在他的头上,紧接着,哗的一声,小半盆的水都浇到他的身上。
吴尽欢的身子僵住,站在原地,脸上还保持着僵硬的微笑,水珠子顺着他的头发、下巴、衣角、裤腿滴滴答答的向下流淌。
教室里的哄笑声更大,坐在第一排,个子不高的那个男生边夸张地拍桌子大笑,边断断续续地说道:“吴尽欢,刚才粘了一身粉笔灰,这回好,都洗掉了......哈哈......”
吴尽欢点点头,向四周望了望,见门后有一只铁皮水桶,他走了过去,把水桶拎起,然后走到那名男生近前,问道:“陶伟,你觉得这个事儿,它好笑吗?”
“好笑啊,怎么不好笑?哈哈......”
“嗯。”吴尽欢舔了舔嘴唇,二话没说,猛然把手中的水桶高高举起,对准那名男生的脑袋,大半桶的水全部浇了下去。
“啊......”
男生的同桌发出一声尖叫,连连向旁闪躲,但大半边的衣服还是被波及到,淋了个透心凉。首当其冲的陶伟更惨,从头到脚,全都湿透了。
顿时间,教室里再无一点声响,静得鸦雀无声。
在场的学生们,都惊呆吓傻了,目瞪口呆地看着吴尽欢。
在他们印象里,吴尽欢从来都是骂不还口,打不还手,每次被欺负的狠了,他偶尔会扔下狠话,说把校外的小混混找来堵他们,但每次他也没真把校外的小混混找来。
没想到这次,他竟然反击了。
吴尽欢提着空空的水桶,看着呆坐在椅子上,如同落汤鸡的陶伟,笑吟吟地问道:“这回,你还觉得这个事儿有意思吗?”
别看陶伟个子不高,但性情很酸,常常一言不合就和人打起来了,他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欺负?
他嗷的怪叫一声,腾的站起来,怒视着吴尽欢,叫道:“妈的......”
他话还没说完,吴尽欢把空水桶直接扣在他的脑袋上,紧接着,一拳抡了过去。
咚!
这一拳,结结实实地砸在水桶上,铁皮水桶顷刻之间被打凹进去好大一块。
陶伟刚刚站起来的身子也随之被打坐回椅子上。
吴尽欢一头摁住水桶,让陶伟的身子趴在书桌上,另只手抓起他的文具盒,向水桶上连砸。
从来都是老子欺负人,什么时候老子被人欺负过?
从来都是人们怕我,我什么时候怕过人?
吴尽欢面无表情,只是不断的将文具盒狠狠砸在水桶上。
嘭嘭嘭的闷响之声不绝于耳。
时间不长,水桶已被砸凹得不成形了,扣在水桶里的那颗脑袋,都不知道被砸成什么样了。
“笑啊,怎么不笑了?”
文具盒在他手里,已经由长条形砸成了U形。他把文具盒狠狠扔在地上,放开陶伟,环视教室里的学生,扬头说道:“笑,都继续笑啊!”
“吴尽欢,你他妈疯了?”坐在第二排的一个男生站起身,抬手怒指着吴尽欢,厉声叫道。
“疯你妈!”吴尽欢想都没想,抡腿就是一记侧踢。
嘭!
他的脚尖点在那名男生的胸口,男生站立不住,仰面而倒,与他的同桌一并摔到地上,把同桌的女学生重重砸在身下。
男生的痛叫声、女生的尖叫声,一并响起。
吴尽欢走了过去,随手抓起那名男生的椅子,高高举起,对准他的脑袋,狠狠砸了下去。
好在吴尽欢还没有失去理智,如果这一椅子真砸在男生的头上,估计男生的脑袋都得被砸开瓢。
啪!
椅子砸在男生脑袋旁边的地面上,瞬间破碎,飞溅的木头渣子将男生的脸颊都划开一条细小的血口子。
看也没看他一眼,吴尽欢环视教室里的学生,面无表情地问道:“是谁做的?站出来。”
静!偌大的教室,数十名学生,无一人说话。
吴尽欢猛然一脚踹出去,踢在旁边的一张桌子上,两张紧挨着的书桌并排滑了出去,撞到另一侧的书桌,发出嘭的一声闷响。
“是谁做的?站出来!”
自己的书桌被吴尽欢踢飞,坐在椅子上一男一女两名学生,身子都是僵硬的,一声都不敢吭,眼中皆蒙起一层水雾。
他们只是学生,搞个恶作剧,可以,合伙欺负个人,也可以,但在‘发了疯’的吴尽欢面前,他们当真是屁都不敢放一个。
这时候,坐在后排的孙黎明站了起来,他一手抓住身后的椅子,怒视着吴尽欢,大声说道:“是我做的,你能把我怎么的?”
吴尽欢的目光落在孙黎明身上,迈步径直地走了过去。
当他快要走到孙黎明近前时,后者猛然把椅子抡了过去。
吴尽欢提腿就是一脚。他的脚正踢在椅子上,咔嚓一声,椅子破碎开来,不等孙黎明回过神,吴尽欢一拳打中他的肚子。
就这一拳,便让孙黎明整个身子佝偻成一团,倒在地上,浑身上下直哆嗦。
吴尽欢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子,如同拽死狗似的把他拽到窗户近前,他推开窗户,手臂用力一提,孙黎明的身子已被他提上窗台,整个上半身几乎都探到窗台之外。
潮湿的腐臭气息阵阵袭来,将杰森从昏迷中唤醒。
他的眼皮微微颤动,猛然睁开!
"我......竟然还没死?"
他清楚地记得数天前,自己接下了刺杀华夏昊天金控大小姐的任务,却不知那竟是个圈套。不仅没能伤到目标,反而误伤了洪门谢老大的女友。
随后,他的信息被人泄露,洪门的人追踪而至。
他一人独战洪门精锐数十人,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逃到码头。就在他登上快艇,以为终于脱险时,爆炸的火光吞噬了一切......洪门的人早已洞悉一切,在快艇上装好了炸弹。
再睁眼,已是这般光景。
抬起头左右看了看,肮脏的小巷子旁一个广告牌仿佛镜子一样,把他的身形映射在上面。
只看了一眼,杰森的眼帘立刻又垂落下来,而后他抬手用力揉了揉自己的双眼。
那是一个少年人的身形......
身上穿着运动装,松松垮垮的......
脑袋是圆的,身子也是圆的,冷眼看上去,好像一只大球上面安装了一只小球。
由于脸上的肥肉太多,连五官都被挤得看不真切,一张又大又圆的白脸上,还长满了一颗颗红点状的粉刺。
自己,这是重生了?
猛然间,他的脑袋里仿佛有一颗炸弹突然炸开了似的,一段段的画面在他脑中浮现出来,信息量之大,让他忍不住蹲下身形,双手抱住脑袋。
这些闪现出来的画面,与他完全无关,确切的说,是一个陌生少年人的短暂记忆。
少年的名字叫吴尽欢,华夏F市人,今年十八岁,就读于F市的职高。
吴尽欢的父亲吴明,是一名军人,在他很小的时候,就因公殉职了,可以说他对父亲的记忆很少,在他的记忆里,大多都是他的母亲。
虽说有一位烈士的父亲,但吴尽欢并没有继承他父亲的优点,初中的时候就开始不愿意上学,三天打鱼两天晒网,逃课成了常态。
托关系好不容易才上了一所职高,之后愈加变本加厉,常常两三天不去学校,终日和校外的小混混鬼混。
这次他之所以昏倒在小胡同里,是昨晚参与两拨小混混的斗殴,结果挨了一记闷棍,被人给直接打晕了。
可笑的是,他在小胡同里由足足昏迷了一个晚上,直至天亮,他的那些所谓的哥们、兄弟们,竟然无一人来找他,更无人把受伤的他送到医院。
结果再睁开眼睛的时候,吴尽欢已经不再是吴尽欢,而变成了他。
"借尸还魂?现在的我,叫吴尽欢......"
杰森这一生,经历过无数次的大风大浪,也经历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事,但睁眼醒过来,发现自己突然变成另外一个人,这种稀奇事,他还真没经历过,见所为见,闻所未闻,同时也令他毛骨悚然。
他低下头,看了看自己的身材,嫌弃地撇了撇嘴。
这一身的肥肉,让他感觉自己好像穿了一套上百斤重的铠甲,即便是站着,都有胸闷透不过气的感觉。
这样的身体,他一天也忍受不了,必须得把这身肥肉卸掉。
他常年在国外,行走在生死边缘,早已让他练就了无论遇到什么事,都能保持冷静的本事。
虽说借尸还魂这种事很诡异,诡异到匪夷所思,但既然真真切切发生在自己的身上,他也没有太排斥,只是搞不明白这等诡异之事怎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。
但无论事情发展到哪一步,都不会比死亡更差了。
作为已经死过一次的人,只要能活着,只要还能喘气,就已经是天大的幸运。
如果死亡的结局,是新的开始,那么自己的死亡,倒真的是赚到了。
突然之间,他有种想仰天长笑的冲动,洪门的人再怎么神通广大,再怎么手眼通天,也不可能算到,自己死后,竟然会重生在一个少年人身上。
他抬手再次摸摸后脑勺,还有些未干的血迹,若是以前,他不会在乎,但这副身体太弱了,如果不去处理,他担心自己会流血致死。
吴尽欢把身上的口袋翻了一遍,最后只找出两枚一元和一枚五角的硬币。
即便对目前华夏的情况也不是很了解,但他也不会蠢到认为这两块五毛钱够他去医院包扎伤口的。
还是先回家,自己处理一下吧。
这里距离吴尽欢的家不算近,但也不远,凭着脑中残留的记忆,步行半个钟头,他走到一片住宅区。
这片住宅区里的楼房已经有些年头了,许多楼房的墙皮都已脱落,看上去灰突突的。
地面凹凸不平,有不少的水洼,因为天气炎热,地上还有积水的关系,空气中散发着难闻的气味。
吴尽欢暗暗叹口气,早已经过惯了贵族般生活的他,现在竟然要住在这样的地方,还真有些不太适应。
他做过娃娃兵,做过佣兵,做过职业杀手,他的积蓄很多,随便取出一点,都足够他舒舒服服过完下半辈子的。
不过现在,他一分钱也拿不出来,不用去调查他也能判断得出来,他名下的那些银行账号早已被监控了,只要稍微动一动,他的仇家就能追踪而至,找上门来。
对于现在的他而言,连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。
想到仇家......那位洪门的谢文东老大,恐怕自己再也不会遇上了吧?